前言:物流企业占用土地面积较大,一般一个货运市场需占地200亩以上。可以作为物流基础设施使用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类型中划分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常作仓储、装卸、运输、流通加工等物流运作环节之用,这些土地资源是目前可作为物流土地资源使用的。如果物流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就需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物流企业,如何充分利用所占用的土地,正确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确是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
交纳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物流企业交纳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和交纳房产税的规定相同。
(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在国税发[1999]44号文件中改为“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的确定就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执行。
目前有的省规定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有的省规定对省内企业都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因此对物流企业就要按各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确定;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
2.土地使用权出租,即国家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国家交纳租金的行为。这种方式,出租的年限一般较短,每年交纳的租金较少,承租人承受能力较强,容易被承租人接受。目前,有的地方已普遍实行了这一有偿使用方式;有的地方正在进行试点。
3.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国家股,国家从企业生产利润中取得相应的股息。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国家向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
4.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即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和投资机构负责该土地的保值、增值,并可以凭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委托书向其他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者租赁方式配置土地。
- Jul 23 Mon 2007 11:28
物流企业使用土地时如何合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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